媒体:41人入职4个月后被集体清退,谁把招聘当成了儿戏
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
近日,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称,包括其本人在内共计41名考生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后,于2024年2月初进入河南省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,没想到在入职4个多月后却接到单位领导“考试作废并要求其自愿离职”的口头通知,此事引发关注。8月16日,新黄河记者就此事致电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,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,当地针对此事已成立工作专班,正在解决此事。
41名考生经过完整的招聘程序被录用后,上班没有几个月又遭清退,这样的事还真是罕见。相关招聘公告曾提到,“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均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,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”。也就是说,这是一次带编制的公开招聘,对被录用者来说,一旦完成入职程序,就可以入编,成功“上岸”。
相关招聘公告(图片来源:新黄河客户端)
考上有编制的工作不容易,可以说是人生大喜事。然而,这份喜悦很快就成了“黄粱一梦”,对考生来说,形同被愚弄了一把。为什么会是这样?估计考生做梦都没想到会有“反转”的时候,因为这招聘单位并非私人企业,属于“吃公粮”的事业单位,招聘公告是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发布的,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环节一应俱全,程序上无懈可击,这还能有不作数的时候?难道堂堂正规单位与正规流程弄出的招聘还能形同儿戏,说作废就作废了?
据报道,此次入职的41名工作人员包含13名社会考生和28名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非在编职工考生。看起来是荒腔走板的招聘闹剧,问题的玄机就出在入职的41名工作人员包含“28名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非在编职工考生”这个梗上。原来,该招聘带有解决原非在编职工考生的入编问题考量,带有“量身定做”的意味。
相关录用公示(图片来源:新黄河客户端)
据媒体报道,来自汝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一份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》显示,“市疾控中心收到平顶山纪委关于此次招录考试相关处理文件规定:汝州市在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过程中,存在为内部考生量身定做报考资格条件,未将招聘方案报经上级人社主管部门批准,擅自变更资格条件未向社会发布补充公告等多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”。
事情到这里,就解开了疑问,也印证了那句“反常之事,必有蹊跷”的话。也就是说,此次招聘本身存在违规之处,招聘结果被取消就不奇怪了。但问题是,参加应聘考试的社会考生是无辜的,他们为此精心准备,耗费了时间与精力不说,兴冲冲来上班,却要被“清退”,这属于要为别人的错误买单,这让人情何以堪?
相关入编申请(图片来源:新黄河客户端)
另据媒体报道,平顶山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称此次招聘方案没有上报,系招聘单位自行组织、自行聘用,并透露负责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可能受到了处理。平顶山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则称该案正在办理当中。
如果招聘存在违规违法之处,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受到处理,这是应有之义,但被录用的人员并没有犯错,为何要他们签“自愿离职报告”?有当事人表示“工作的这几个月的工资也没发”,这也说不过去。如果用人单位擅自取消招聘结果,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,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不能让考生来承担招聘方的犯错成本。
类似招聘结果被取消的事并不鲜见,有的是声称招聘计划有变,有的是声称考生专业不符岗位要求。这次是考试存在违规情形,最终都是考生成了受害者。招聘方能不能认真负责一点,在事关考生个人命运的招聘上岂能如此儿戏?难道就不能事先考虑周全,把招聘计划想清楚了再发布?
以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这次招聘来说,如果存在为内部考生量身定做报考资格条件的问题,招聘方案也未报经上级人社主管部门批准。那么,该招聘又如何能堂而皇之地进行?无论如何,这个错误不该由考生来买单。对41名通过招考的入职人员,应该有个妥善的解决方案,该赔偿损失的也要赔偿损失才行。